【编者按】之前买房款是直接打入开发商的账户中,但是武汉已经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房款是应该先打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那么如果买房时未按照政策进行,具体是什么原因呢?对于购房会有什么影响?本期【亿问亿答】栏目将为您解答。
上期回顾:武汉的公积金提取过一次后就不能再提取吗?
亿房网友:我在远城区买房付完首付后发现房款不是到监管帐号,而是到了开发商公司帐号,这个操作对我有影响吗?(详情)(我要提问)
亿房小亿:自2012年10月1日起,《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行。购房人须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和开发商的三方协议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预售资金,也不能随意动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才能动用。
如果是2012年10月1日之后取得的预售许可证的,购房时购房款就需要打入资金监管账户中。
所以您就需要看一下您所购买的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何时取得的,如果是政策执行之前取得的,那么不需要将首付款达到资金监管账户,直接由开发商收取;如果是2012年10月1日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购房人的首付款必须进入监管账户才能进行合同网签和备案,没有打入监管账户是不能网签和备案的,也容易出现开发商跑路,购买到烂尾楼等情况。
注意:如果发现有楼盘拒绝接受资金监管,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但是目前也存在一些现象,例如部分开发商为了 避免在缴纳首付款后出现退房、被银行拒贷等问题,将购房者缴纳的定金暂时存入企业账户;等购房者确定要买房、能贷款,才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这属于企业一种避免风险的方式,但企业需要提前告知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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