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由于夫妻间房产变更是免征契税的,其实个税和营业税也不需要缴纳;所以经常有将房产过户到一方的情况,那么这样变更后对于买房是否有帮助呢?夫妻一方有房,另一方买房可以算首套房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本期【亿问亿答】栏目将为您解答。
上期回顾:武汉离婚后买房必须6到12个月间隔期吗?
亿房网友:我用商贷买了现在的房子, 如果我将房子过户给我爱人的话, 那我再用我的公积金买新房, 可以吗? 首付多少?(详情)(我要提问)
亿房小亿:武汉买房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其中家庭一般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所以由于您和您配偶是一个家庭的,即使后期您将房产过户给您爱人,房产证是您爱人的名字,也属于家庭的房产。如果您家庭是武汉户籍,名下只有这一套房,您再买房时属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少6成。
那如果不过户给配偶,情况也是一样的,还是算家庭有一套房,家庭再买房还是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少6成。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有房,也是会计算在家庭当中,自然是会影响另一方再买房的,如果是武汉户籍家庭买房算二套房;如果家庭是外地户籍,那么名下有一套房的情况下,不能再买房,二套房限购。
因此,这样的情况就有可能促使假离婚买房。
离婚后办理分割,名下无房的一方,买房就可以算首套房。而如果要贷款则多数需要时间期限,可能有3-12个月的审查期限,这就是为了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漏洞;所以需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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