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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违规中介机构的加急费说不
http://news.fdc.com.cn  2008年8月8日   亿房网编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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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女士通过中介机构购得一处房产,并委托该中介机构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及银行抵押按揭贷款手续,各项手续办理基本顺利,H女士顺利拿到了抵押后的房产证,H女士心里非常高兴,可是就在H女士的高兴劲还没有下去的时候,又发生一件不愉快的闹心事——— 该中介机构要向其索要1000元的“加急费”。中介机构称,此次H女士的手续之所以办得如此顺利,是因为房管部门收了“加急费”,中介公司已经帮H女士将这笔费用支付给了房管部门。由于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特别是办理房管局相关手续的时候,H女士都是亲自到场的,房管部门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什么“加急费”,当H女士向中介机构索要交款发票时,中介机构却无法交出,因此H女士严厉拒绝了中介机构的无理要求。

  无独有偶,作为买卖双方的C先生和L先生也遇到了中介机构收“加急费”的情况。C先生和L先生双方达成了买卖协议,委托房地产中介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介公司称:“要想快点拿到房产证,就要交加急费,如果不交你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呢!”两人信以为真,就各交给中介公司300元,到后来领房产证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需用什么“加急费”。中介公司私吞了这些“加急费”。

  作为房产交易双方的中间桥梁,房产中介机构对于活跃房产交易市场,方便买卖双方客户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房产交易客户都认为,房产中介机构房产信息资料广泛、网络覆盖面广,对于我市的房产交易程序熟悉,且他们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可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给交易双方提供一些咨询服务,更加有利于客户完成置业计划。的确,运作规范的正规房产中介机构的确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全方位服务,然而,有些不法中介机构却欺上瞒下,向客户乱收费、非法占用客户资金、冒充交易当事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等,不仅侵害了客户的合法利益,也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不便,破坏了正常的房产交易秩序。以上就是中介机构向客户乱收费的例子。

  做好事前详细咨询  避免事后糊涂“埋单”

  由于房产交易是一项交易频率较低的交易活动,很多买卖双方都是第一次进行房产交易,再加上房产交易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很多买卖客户对房产交易知识知晓的又特别少,这就为不法中介机构的乱收费提供了机会。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利用客户对房产交易程序和交易知识的欠缺,随便“忽悠”客户,说房管部门的办事效率特别低,你报上资料以后,几个月都拿不到房产证,要想快点办理,就得交加急费。有些客户信以为真,就将所谓的“加急费”交给了中介机构,交上“加急费”以后,房产证的确办理得很顺利,速度也很快,有些在市局直接申报资料的,5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房产证,可是等到领证的时候,一问才知道,市房管局的对外承诺本身就是5个工作日办结手续,白白给中介机构骗去“加急费”,交给中介机构的钱想要回比登天还难,只能自认倒霉。

  实际上,房管部门的各项收费都是明示的,在房管局办理大厅显眼的位置都有公示,根本就没有“加急费”这一说。因此,交易双方应首先自己弄清楚房管部门的各项收费标准,不要盲目地听从中介机构的。对于一些中介机构宣称是房管部门的收费的,交易双方可以直接咨询房管局有关部门,了解清楚需交的费用类别,在交费的时候客户最好自己到房管部门去交纳,不要将钱直接交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代交。

  选择资金监管  解除后顾之忧

  我市新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免费办理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有些中介机构所说的该项业务是收费的绝属误传。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买卖双方利益,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实行全额资金监管,除了少量定金外,买方应将全部房款存入托管机构“专用账户”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于需要银行贷款的也就相应的要求银行要提前放款。银行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可以要求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此便会产生一定的担保费用。此项费用由担保机构收取,担保机构为客户提供担保后,会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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