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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我国住房金融发展情况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主要分成公积金个人贷款和商业性个人贷款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而商业性个人贷款是由商业银行以居民储蓄存款及其他存款为资金来源,向居民发放的一种贷款方式。
这两种房贷方式各有特点,在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一、商业贷款的贷款对象比公积金贷款要更宽泛些。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二、公积金贷款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利息负担比商业贷款要低一些,但是这种利差会随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14%,6-20年期年利率为4.59%。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基准年利率为5.85%,5—30年期的年利率为6.39%。
三、目前武汉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提高到了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各商业银行的规定都有些许差异,一般来说贷款期限最长也为30年,发放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80%(以较低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