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房产证背后的权力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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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2008 房地产背后的那些行业
[亿房专题]四月新盘抢先看,买房正当时
话题背景:明天就是3.15维权日,不少的购房者都曾遭遇过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虽然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但在实际中,一些开发商或是中介由于利益的驱使,将这些“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了购房者,极大的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在本期的房产一席谈中,我们将和大来探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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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房产一席谈:外地人在武汉购买商品房该如何办户口?
根据武汉市工商局公布房地产行业格式合同调查结果:180份协议,竟存在130多项霸王条款。如此之多的“不平等条款”,极大的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那么这些“霸王条款”主要有哪些形式呢?
一、强制规定购房者必须买保险。
从前买房要贷款,都会遇到银行的一条规定:房屋抵押贷款,必须要买保险,受益人为银行。消费者对这种“房贷险”的意见非常大,经过媒体报道和相关部门整顿后,从2006年开始,各大银行已经不再将此作为强制要求,2007年此项投诉为零。
二、买房子必须让开发商代办“两证”。
市民吴新明投诉称,他去年购房时,合同补充协议中列出:办理按揭的买受人,应委托出卖人办理“两证”,并在交房前付清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两证”的相关税费及代办费。而开发商代办“两证”收费,比消费者自己去办要高出近4000元。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开发商越来越热衷附加各种补充协议,有的一份购房合同甚至附有2、3份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均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大多都未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