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种税费。
由于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普宅、非普宅标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标准开始实施,对于购房者而已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虽然具体的税费没有变化,但是之前的非普宅现在变为普宅,减少了很多税费。(详情:武汉最新豪宅标准落地 普通住房购房税费减少一半)
(1)契税
2011年12月1日后新的普通住房标准
(2)维修基金:
2008.11.1以前:住宅维修基金2%,非住宅维修基金1%。
2008.11.1至今: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个人)、10元/平方米(开发商);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个人),12元/平方米(开发商);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个人),25元/平方米(开发商);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个人),30元/平方米(开发商)。
(3)其他相关税费:
此外,还有有关二手房的营业税等交易过户费用和2011年之前相比都有所调整,详情请见 购房体验课第109课:商住两用楼不限购 购买税费详解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 FD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1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71382223 举报邮箱:563391721@qq.com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
为您推荐